刘婧娇 朱彦霖 郭琦
经济状况,低社会地位和低信息素养的公民在信息社会容易产生障碍,残障人士尤为典型。技术研发者试图促使残障人士“正常化,导致信息资源的设计存在缺陷。残障人士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平等让他们在其他发展领域同样处于劣势状态,尤其是劳动就业领域。
年龄较大的群体比其他人更不愿意也不会充分使用技术。在学习使用、进一步提升网络技能上,年龄较大的残障者往往困难更多。
智力残障人士与精神残障人士理解能力较弱,只能完成最为基础层面的网络信息技术操作;记忆能力较差的残障人士难以提取人脑原先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只能被迫放弃当前信息技术使用,抑或寻求他人帮助。
由于生理损伤限制,部分残障人士必须借助一定的辅助设备或软件才能平等、便捷、无障碍地获取、访问网络信息,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与信息无障碍支持程度息息相关。
积极态度对残障人士使用网络有很大的帮助:部分残障人士开始接触信息技术时并不顺利,但他们最终熟悉了该项技术,提升了生活质量。生活在地理位置偏僻、网络连接普遍不足的地区的人口,缺少了参与网络生活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会形成对网络的主观排斥。
残障人士的经济负担能力,使用网络的知识技能,社会人脉都能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使用网络。
游离于网络生活的“圈外人”,指残障人士由于受生理、心理、经济条件影响,在客观上无法使用或主观上拒绝使用/充分使用网络信息技术。
缺乏发展性突破的“被动使用者”在主观上不想落后并决心参与到信息社会之中,但还只是被动地应用已有信息技术。
充分享受网络红利的精英用户对辅助设备的需要较小,具有强烈的互联网使用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