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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世界残疾人日”,是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一个纪念日,为每年的12月3日 [3] [6],是一年一度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5]

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全面参与和平等”作为主题 [3-4]。1982年12月3日,第3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3]。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6];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北京召开,举办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7]。2008年5月,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生效,申明了残疾人的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 [8]。2019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发布《联合国残疾包容战略》 [25]。2023年5月,中国残联、教育部等13个部门印发通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要求 [9]。2024年12月3日,是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主题为:增强残疾人领导力,共创包容且可持续的未来 [1]

国际残疾人日不仅是为了残疾人本身,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公正,推动构建一个包容、平等和多元的社会环境 [3],也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 [10]

“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是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在地区引起广泛关注,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关爱残疾人的共识,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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